食药监总局治疗灰指甲药酮康唑因严重肝毒

  新华网北京6月30日电(记者王思北)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30日发布通知称,酮康唑口服制剂因存在严重肝毒性不良反应,使用风险大于效益,即日起停止酮康唑口服制剂在我国的生产、销售和使用,撤销药品批准文号。

  记者了解到,酮康唑口服制剂是咪唑类抗真菌药,在我国上市的有片剂和胶囊剂,主要用于念珠菌病、皮炎芽生菌病、球孢子菌病、组织胞浆菌病、着色真菌病等系统性感染的治疗。我国生产酮康唑口服制剂的企业有7家,名单已在食药监总局官方网站上公布。

  通知要求,即日起停止酮康唑口服制剂在我国的生产、销售和使用。已上市销售的酮康唑口服制剂由生产企业负责召回,召回工作应于年7月30日前全部完成,召回产品在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下销毁。逾期未召回的,一经发现,将依法严肃处理。

使用酮康唑的不良反应有如下几方面:

1、肝毒性;本品可引起血清转氨酶(AST、ALT)升高,属可逆性。偶有发生严重肝毒性者,主要为肝细胞型,其发生率约为0.01%,临床表现为黄疸、尿色深、粪色白、异常乏力等,通常停药后可逆,但也有死亡病例报告;儿童中亦有肝炎病例发生。

2、胃肠道反应:如恶心、区吐及纳差等较为常见。

3、男性乳房发育:此与本品抑制睾丸素和肾上腺皮质激素的合成有关

4、其他:尚可发生皮疹、头晕、嗜睡、畏光等反应。较常见的有瘙痒、刺痛或其他刺激症状。可引起胃肠道反应:恶心、呕吐、食欲不振、腹胀、腹泻、转氨酶升高、低血糖。长期使用可引起肝损害、中毒性肝炎、可有头痛、头昏、昏睡和抽搐。

5、本品有肝毒性,可致血清转氨酶一过性升高,偶可致严重肝损害。

6、恶心、呕吐、纳差等消化道反应。

7、可抑制睾丸素和肾上腺皮质激素的体内合成,故男性患者偶可出现乳房发育症状。

8、皮疹、头晕等。

9、动物实验有致畸作用,人类中尚未发现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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