快讯17名拒服兵役人员遭惩处,2年内

吉林市征兵通报17名人员因入伍意志不坚定,不能适应部队训练和生活,多次向部队提出离队申请,部队、兵役机关和家长反复作思想工作无效后,被部队按拒服兵役退回。

根据《兵役法》、国务院《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,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》(国发〔〕33号)、吉林省人民政府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征兵工作的意见》(吉政发〔〕25号)等相关法规文件精神,拟对17名拒服兵役行为人员实施以下惩处:

一、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。

二、两年内不得升学,取消其报考高、中等院校和复学、复读资格。

三、纳入个人信用“黑名单”,并进行联合惩戒,实施限制出国(境)和

限制购买不动产、乘坐飞机、乘坐高等级列车和席次、旅游度假入住星级以上宾馆及其他高消费行为等措施,限制提供贷款、保险等服务。

四、拒服兵役行为及惩处结果通过媒体向社会通报。

五、行为人所在县(市、区)政府可以按规定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。

近日,黑龙江省征兵办发布《兵役登记通告》。年黑龙江省兵役登记开始

《通告》称

年黑龙江省兵役登记通告

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》《征兵工作条例》《黑龙江省兵役登记暂行办法》,现将黑龙江省兵役登记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
一、兵役登记对象范围凡常住户口在本省,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(含在我省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大学生),或本人自愿且12月31日前年满17周岁未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本人自愿应征的,均应进行兵役登记。

二、兵役登记方式方法即日起登录全国征兵网(网址: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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